网格化监管组织体系篇
1、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目标是什么?
在全省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基层监管网络完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整体提升。
2、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是怎样设置划分的?
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设三级网格,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市、区)政府,管理范围为县(市、区)政府所辖区域;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药监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或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由县食药监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领导;三级网格以村(居)委会为单元,设立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责任主体为村(居)委会,接受县、乡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业务指导。
3、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人员构成是怎样的?
一级网格中,县(市、区)政府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工作,县级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网格化创建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各级监管网格的建立和运行。
二级网格中,乡镇(街道)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兼任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员担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置进入每个二级网格的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名。农业、畜牧、林业、商务、城管、公安等部门根据二级网格监管工作需要,配置行政执法人员进入二级网格。各部门配置在各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工作时,接受各乡镇(街道)政府统一指挥调度。
三级网格中,乡镇(街道)明确1名包村(社区)干部,村(社区)确定1-2名村(社区)干部担任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
4、一级网格主要职责是什么?
县(市、区)政府为一级网格单元的责任主体,政府食安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二级、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责任人履职情况;政府食安办组织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5、二级网格主要职责是什么?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二级网格单元的责任主体,负责履行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食安办领导下,承担监督检查、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处理投诉举报、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任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辖区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使用单位监管档案,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上报;根据上级抽验计划开展采样送检;利用快速检测技术对有关食品药品进行现场筛查;发现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及时按规定上报;及时处置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并报告;受理处置投诉举报;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6、三级网格主要职责是什么?
村(居)委会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对辖区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使用单位开展定期巡查、协助执法、隐患排查、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告诫制止并报告上级网格,协助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政府食安办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台账,填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数据等相关信息。
7、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工作遵守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河北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等。
药品安全监管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反兴奋剂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
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篇
8、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重点做好的工作事项?
受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委托,开展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指导聚餐、宣传引导等工作。
9、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协助执法开展巡查主要查什么?
1、查环境,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是否整洁。
2、查资质,查看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证照资质是否齐全和有效,生产经营产品是否在许可范围内。
3、查台账,是否履行索证索票、台帐登记等制度。
4、查隐患,是否存在经营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是否存在经营和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的行为;是否存在经营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10、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发现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怎么办?
及时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办,并告诫停止违法行为。
11、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报告工作有哪些?
1、基本情况(区域内生产企业、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三小”数量及分布);2、农村集体聚餐;3、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4、群众举报;5、食物中毒等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等。
12、哪些信息是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第一时间上报的?
1、突发事件类信息,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等。
2、违法和隐患类信息,如未经许可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私屠滥宰、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黑窝点”;可能造成严重食源性或者药源性安全隐患的;环境污染等可能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等。
3、群众举报类信息,群众举报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信息,经初步查证属实后应立刻上报。
4、农村聚餐类信息,超过人的农村聚餐应及时上报。
13、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报告信息应包含哪些要素?
1.主体:主体是单位的,使用其单位全称、商号或字号,以及店面(门牌)显示名称或单位负责人姓名;主体是个人的,使用身份证姓名,如不便取得身份证姓名的,可拍摄负责人照片确定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