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安州区实验幼儿园一孩子药物中毒
父母称“幼儿园老师喂错药了”
16日,《安州区实验幼儿园两岁多托管幼儿被老师超10倍剂量服药》一文在网络传开,称“该幼儿园老师受小朋友杨杨(化名)家长委托喂药,结果错把3.5毫升的剂量喂成了35毫升,导致孩子呕吐”。
杨杨母亲朱女士介绍,因为孩子感冒,15日孩子奶奶送其上学时,带去了盐酸丙卡特罗口服溶液,委托老师喂药。当天17时许,她接孩子放学时,发现孩子脸色不对,便向该班班主任高老师询问,高老师表示没给孩子喂药。“随后,我找到生活老师取回药,发现73毫升装的盐酸丙卡特罗口服溶液只剩下20毫升了。”朱女士说,她立即将孩医院挂急诊检查,发现孩子心率高达(正常人心率是~),主治医生诊断为药物中毒,需要马上洗胃。
记者调查发现,服药登记表上家长写的35毫升,17日,安州区实验幼儿园以及当地教育局均表示,老师确实给孩子喂了35毫升,但是,是家长自己亲手在喂药登记本上写的35毫升。
随后,该园园长张小帆拿出了《受家长委托幼儿在园服药情况登记表》,以及孩子家长夹在药瓶中的字条。记者看到,字条上写着“阳××(化名杨杨)中午喝35毫升”。在登记表上,孩子奶奶登记的用量也是35毫升,并有签字。
在开始杨杨母亲开始坚称,自己绝对是写的3.5毫升。孩子奶奶也表示,她在登记表上写的是3.5毫升。随后,记者将字条和登记表的照片拿给朱女士和孩子的奶奶辨认后,她们承认是她们写错了。不过,朱女士表示,即使自己写错了,老师们也缺乏基本常识和责任心。孩子父亲阳先生也称,“一个孩子怎么可能服用35毫升,他们为什么不给家长打电话核实”。
对此,张小帆觉得有些委屈:学校的老师不是专业医生,不可能对药物剂量做到非常熟悉。况且,也是按照家长纸条上的要求在操作。
那么幼儿园,该不该帮忙喂药?
现在开的药大多是一日三餐,中午一餐孩子在学校父母没法给其喂药,就需要学校老师帮忙喂药,而当地教育部门表示为了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打算让家长到幼儿园喂药。
其他幼儿园表示幼儿园是没有义务给孩子喂药的,而且,老师也不是专业的医生和护士,如何保证不会给孩子喂错药,孩子生病最好是在家休息,幼儿园孩子多,也可以避免交叉感染。
家长则认为如果孩子一感冒就不去上学,也会让孩子错误地认为,只要生病就不上学,不能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同时学校对喂药的生活老师可以培训一些专业的知识,这样一来,对于普通的药品,孩子的服药剂量的差异,多点责任心也就不会出错
小编:
这起意外双方都有责任,做父母的不细心,老师也没用心,对于一个两三岁的孩子来说药量超过10ml都要注意了,这是常识。如果要喂药的时候由家长接回,那样对上班的父母来说肯定有些不方便的,幼儿园该不该帮忙喂药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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