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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通报这些食品不合格

11月23日,省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在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等10类食品批次样品抽检中,15批次样品不合格。

一、铜陵市义安区五松镇景昌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赛芙利食品有限公司(池州)生产的蒜香味豌豆(其他炒货),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安徽联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合肥)销售的、标称淮南白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淮南牛肉汤(香辣),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宿州市砀山县阚洋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安徽森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宣城)销售的、标称杭州临安七井食品厂生产的巴旦木仁(原味),其中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临安七井食品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是安徽森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宣城)生产,不是包装上标称企业生产。

五、安徽恒臻食品有限公司(宿州)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安徽大利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蚌埠)销售的、标称滁州市定远县银山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大珠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合肥市蜀山区小杨鱼行水产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天猫鲜忙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苏省连云港图娜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芜湖市无为县襄安刘得宝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无为县襄安刘得宝食品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是无为市徽乡阁特产店生产,不是包装上标称企业生产。

九、宿州市灵璧百汇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百汇含氧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合肥市高新区枫丹菜市场陈坤伟销售的汪丫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黄山徽掌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黄山市徽芈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安徽乐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潜山路店(合肥)销售的、标称山西省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晋泉高粱白酒,其中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不是包装上标称企业生产。

十三、安徽秉辉商贸有限公司(宿州)销售的、标称安徽鑫福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竹荪,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芜湖市繁昌区鲜优水果超市销售的、标称香港小鹿茶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安庆)生产的生打厚椰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宿州市灵璧金灵纯净水厂生产的皖水王纯净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合报全媒体记者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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