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化妆品汞中毒 诉电商获赔5.4万元
案情简介:年5月4日,张女士花99元在京东商城站上买了一套名为“松竹脱丽露美白祛斑五件套(美白保湿祛斑补水去黄去黑色素)”的化妆品,套装中包括:清新美白洁面乳、养白素、晚霜(美白祛斑霜)、日霜(深层护理霜)、玫瑰修复液。
张女士就诊的记录显示,使用了上述美白祛斑产品不久后,她的身体开始出现不良反应:“年6月13日,眼睑出现水肿,特别以晨起明显”,“8月15日发现下肢水肿”。
“医院。医院。”张女士在这里被确诊为汞中毒,并伴随肾病综合征和低蛋白血症。随后,张女士于年9月10日、年9月29医院的中毒救治科,进行“驱汞、改良循环、补液促排”医治,两次住院时间总计21天。
医院的出院记录显示,张女士的入院主因是“眼睑水肿3月余,双下肢水肿1月余”,血尿毒检示血汞24.7ng/ml,尿汞29.5ng/ml。张女士觉得很疑惑,自己好端端的,怎么会突然“汞中毒”呢?
在医院医治期间,一名医生提示了张女士。“大夫问我是不是使用了甚么化妆品,我就说用了松竹脱丽露。”
张女士所购松竹脱丽露的卖家是“雨滋专营店”。它是长沙雨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开设的第三方店。据了解,长沙雨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松竹脱丽露的代理销售商。
数次就诊、两次入院,张女士身体遭到伤害,经济上遭到损失。张女士找到京东商城和雨滋公司,就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协商赔偿事宜。“第一个找的是京东的客服,随后又找了雨滋公司。但答应的赔偿金额太少,连误工费都赔不了。”张女士的家人接受采访时说。
协商未果,张女士将京东商城和雨滋公司诉至通州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08元、误工费.32元、交通费元、住院期间伙食费元(住院共21元,每天元)、营养费00元、护理费元、公证费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元、鉴定费元,以上总计.4元。
在张女士看来,法律规定产品销售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当民事,所以雨滋公司作为化妆品的代理销售商理应承当;京东商城系“松节脱丽露美白祛斑五件套”商品的销售平台,其在经营的商城页上对所售美妆商品作了%正品保证的宣扬,也应当承当相应的。法院判决:通州法院判决雨滋公司赔偿张女士医疗费.71元、误工费.32元、交通费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营养费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元,总计.03元,京东公司承当连带赔偿。律师观点:张女士提交证据证明其在京东商城购买了雨滋公司出售的涉案产品、产品汞含量超标及张女士产生了汞中毒、肾病综合征和低蛋白血症的伤害后果,张女士尽到了举证;被告如果想否认肾病综合征及低蛋白血症不是使用涉案产品而至,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但京东商城和雨滋公司均未提供证据,故其答辩意见不予采信。
对张女士的各项具体损失,对她要求的医疗费,以其提供的医疗费票据为准;误工费根据单位证明肯定;对她要求的交通费,依照其就诊情况酌定;对她要求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即逐日五十元计算,住院期间共21天;对她要求的营养费,结合医嘱及其具体伤情予以酌定;对她要求的精神伤害抚慰金,根据其伤情及致损缘由予以酌定。对她要求的护理费,因其未提供需要护理的证据,未取得法院支持。故作出如上判决。
北京治疗白癜风哪个医院安全北京看白癜风医院哪里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