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芦溪编辑
近日,我省抚州东乡县和南昌新建县接连发生家庭聚餐误食毒蘑菇死亡事件。
为有效防止群众误食有毒野生蘑菇而发生中毒事件,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下发《关于做好毒蘑菇中毒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迅速采取防控措施,杜绝辖区内发生毒蘑菇中毒事件。
据悉,毒蘑菇是指对人或动物有毒的一类高等担子菌,常生长在树木多、有腐叶、潮湿且温度较高的环境中。
夏季气温高、雨水多,是毒蘑菇生长旺季和采摘季节,也是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季节。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一种毒蘑菇常含有多种毒素,一种毒素又常常存在于多种蘑菇之中。
并且由于蘑菇中毒与烹调方法、饮食习惯等多种因素有关,因此临床表现也复杂多样。近年来,我省已发生多起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甚至发生了人员死亡。
当前时值蘑菇生长和采摘的适宜季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多渠道开展防控工作。该局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毒蘑菇的危害,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对有毒野生蘑菇的识辨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重点加强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乡村旅游、农家乐、建筑工地食堂等单位的巡回检查,严禁自采、加工、食用野生蘑菇,防止毒蘑菇流入市场、进入餐桌;进一步完善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将危害降到最低,损失降到最小。按照要求快捷准确上报信息,保证各项应急工作落到实处。
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发现毒蘑菇中毒后,首先应采取自救,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可在食后4小时内进行催吐。医院救治,就诊时最好携带剩余蘑菇样品,以备进一步明确诊断、指导救治。野生蘑菇即便是专业人员也很难凭肉眼判断其是否有毒,要防止毒蘑菇对人体的伤害,有效的办法就是不食用野生蘑菇。来自:萍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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