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绵阳一幼儿园,由于家长将3.5毫升误写成35ml,幼儿园老师以10倍剂量给孩子喂药,导致孩子中毒。
↑杨杨家长误将3.5毫升写成35毫升
事件回放:
父母称“幼儿园老师喂错药了”
16日,《安州区实验幼儿园两岁多托管幼儿被老师超10倍剂量服药》一文在网络传开,称“该幼儿园老师受小朋友杨杨(化名)家长委托喂药,结果错把3.5毫升的剂量喂成了35毫升,导致孩子呕吐”。
杨杨母亲朱女士介绍,因为孩子感冒,15日孩子奶奶送其上学时,带去了盐酸丙卡特罗口服溶液,委托老师喂药。当天17时许,她接孩子放学时,发现孩子脸色不对,便向该班班主任高老师询问,高老师表示没给孩子喂药。
“随后,我找到生活老师取回药,发现73毫升装的盐酸丙卡特罗口服溶液只剩下20毫升了。”朱女士说,她立即将孩医院挂急诊检查,发现孩子心率高达(正常人心率是~),主治医生诊断为药物中毒,需要马上洗胃。
朱女士称,给杨杨洗胃时,他们联系到两位生活老师,通过核实得知当天15时40分,生活老师蒋阿姨给杨杨喂了35毫升药,孩子16时30分就吐了。
记者调查发现
服药登记表上家长写的35毫升
幼儿园老师真给杨杨喂了35毫升的药吗?17日,安州区实验幼儿园以及当地教育局均表示,老师确实给孩子喂了35毫升,但是,是家长自己亲手在喂药登记本上写的35毫升。
喂药的生活老师蒋阿姨说,“奶奶送来的孩子,拿药给我们时说喂35毫升,当时我说是不是太多了,她回答说‘孩子妈妈写了的’,并从药瓶中拿出一张白纸写的字条,明确写了35毫升。随后,她自己在服药登记表上也写的35毫升。”
随后,该园园长张小帆拿出了《受家长委托幼儿在园服药情况登记表》,以及孩子家长夹在药瓶中的字条。记者看到,字条上写着“阳××(化名杨杨)中午喝35毫升”。在登记表上,孩子奶奶登记的用量也是35毫升,并有签字。
张小帆说,经过调查,老师在喂药时,还专门找另外一名老师来将字条和登记表进行对比,确认了就是35毫升,“而且孩子奶奶在送药时,老师询问后也得到肯定的回答。”
针对家长称孩子在服药后就出现呕吐,张小帆表示,孩子并没有呕吐,而且下午吃晚餐时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吃了一碗稀饭和一个馒头。
缺乏责任心?
幼儿园委屈:我们不是医生
在记者采访中,杨杨母亲开始坚称,自己绝对是写的3.5毫升。孩子奶奶也表示,她在登记表上写的是3.5毫升。随后,记者将字条和登记表的照片拿给朱女士和孩子的奶奶辨认后,她们承认是她们写错了。不过,朱女士表示,即使自己写错了,老师们也缺乏基本常识和责任心。孩子父亲阳先生也称,“一个孩子怎么可能服用35毫升,他们为什么不给家长打电话核实”。
对此,张小帆觉得有些委屈:学校的老师不是专业医生,不可能对药物剂量做到非常熟悉。况且,也是按照家长纸条上的要求在操作。
安州区教育局的调查情况通报中称,杨杨母亲接孩子放学时,老师还问了是不是35毫升,朱女士先确认,但迟疑之后又说“好像是3.5ml,我忘了,有莫得啥影响?”蒋阿姨说:“我也不太清楚,你赶快找医生问下。”杨杨母亲说“医院去看下”。
现在大多数人都在 有的家长会给儿童服用成人药,并按成人剂量减量使用。但是,儿童不是缩小版的成人,儿童处在生长发育时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和许多脏器发育还不完善,肾脏、肝脏的解毒和排毒功能以及血脑屏障作用也都不健全,用药时要考虑孩子的生理特点,切不可将大人的药给小儿随意服用。
误区二:滥用退烧药
发热是婴幼儿最常见的症状,其实它是机体的一个免疫增强过程,是人体必要的保护机制。当然,过高的发热是有害的,若体温过高,就可能诱发高热惊厥等不良后果。因此,建议在患儿体温超过38.5℃时,适当使用解热镇痛药物,但一天不能超过4次用药,每次间隔至少4-6个小时。
误区三:擅自分享处方药
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妈妈之间分享处方药的事儿。虽然有的疾病相同,但每个人用的药却可能差异很大。一些人听说别人的药物效果好就想换药,还有的人自己买了口碑好的药用,效果却不如别人显著,甚至出现明显的副作用。如果真想换药,也要请医生检查,让医生来作判断。
误区四:滥用维生素
维生素在儿童生长发育中确实起到重要作用,但不是多多益善。不少维生素有一定的不良反应甚至毒性作用。
误区五:喂药方法不恰当
父母齐上阵用筷子撑开孩子嘴巴或捏着鼻子,在孩子的哭闹声中强行灌药,这样容易使孩子将药物吸入气管造成窒息的危险;一些家长为了让孩子顺利服药或为掩盖药物的苦味,常常在服药时与果汁、糖水同服。但果汁中含有的酸性物质会导致一些药物提前分解或溶化,不利于药物在小肠内的吸收,糖水一旦与药液中的蛋白质和鞣质等成分相结合,也会起化学反应。
误区六:擅自联合用药
有些家长认为要吃的多,病好的快。其实药物进入体内都要经由肝脏代谢灭活、肾脏排泄清除,而儿童的肝肾功能还不健全,联合用药可能造成肝脏损伤甚至肝肾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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