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13时48分,巍山县公安局紫金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刘某某报警称,其家人吞食了草乌,请派出所处理。
接警后,民警马上驾驶警车赶往报警地点。由于事发地地处乡村,当天又下大雨,路面通行较差,警车只能行至村口,无法直达刘某某户。民警到村口后,向村民借用摩托车冒雨赶到了刘某某户。
经了解,当日李某某和妻子因为琐事发生矛盾,一番争吵过后,李某某有轻生念头,于是吞食草乌寻短见,刘某某看见后迅速抢掉李某某口中的草乌。民警到达时,李某某一直声称自己没有吞食草乌,拒绝就医。在谈话期间,细心的民警发现李某某眼神呆滞,神情萎靡,于是当机立断,与家属一起将李某某及时送往紫金乡卫生院抢救。医院时,李某某已成半昏迷状态,医生立即对其进行抢救。因救治及时,李某某脱离了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