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寒冷,是各类化学性职业中毒高发季节,易发生一氧化碳、硫化氢、有机溶剂等职业中毒危害;在生产过程中,不做好防范,给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埋下了隐患;为避免悲剧发生,存在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的企业和作业人员应加强冬季安全防护。
就是人们在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接触化学毒物引起的中毒称为职业中毒。
短时间接触高浓度毒物会导致急性职业中毒;
长期接触超标、浓度水平较低的毒物会引起慢性职业中毒。慢性职业中毒危害面广,潜伏期长,应提高重视。
化工、冶金、制药等行业企业及电子、皮革、玩具、工艺品、家具制造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职业中毒事故易发。如船舶修造企业、封闭或半封闭的船舱进行喷涂或焊接作业时,由于舱室通风不畅、有毒有害物质聚积时,会对作业人员的健康构成危害,引发职业中毒。
这些行业企业易发职业中毒在化工、冶金、制药等行业企业及电子、皮革、玩具、工艺品、家具制造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职业中毒事故易发。如大量使用有机溶剂的电子制造企业,对生产车间洁净度要求较高,当车间通风不畅、有毒有害物质聚积时,会对作业人员的健康构成危害,引发职业中毒。
事故案例
日期死亡事故简况.2.人吉林松原市大唐长山热电厂,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辽宁鞍山市海城市金羽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2.33人江苏徐州市沛县八达二手车交易市场停车场内,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山东济南市历下区济南城建集团市政公司,发生中毒与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1.93人山东潍坊市寿光县寿光长兴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12.人黑龙江鹤岗市萝北县农垦军川粮库一养猪点,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12.人山东青岛市即墨市青岛九盛纸制品有限公司,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12.人河北唐山市天津荣程集团唐山特种钢有限公司,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12.人云南曲靖市麒麟区天源实业有限公司,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原因分析
1.为防风防寒,一些企业紧闭门窗作业。
2.一些企业处于生产淡季,订单量少,车间未启动通风排风设施,导致空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升高。
3.临近年底,一些企业突击生产,组织人员加班加点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化学品容器未密闭存放或使用后未及时盖好盖子。
4.作业人员完成工作后,洗澡、洗手和换洗衣物的频率低,有毒物质通过污染皮肤或衣物进入人体。
5.一些企业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未结合季节特点及时组织隐患排查整改。
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一氧化碳具有无色、无味的特点,可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导致窒息。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是指作业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吸入大量一氧化碳后,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属法定职业病的一种。
接触岗位
炼钢、炼焦等冶金生产,煤气生产,氨、丙酮、光气、甲醇等化学合成,使用煤炉、土炕、火墙、炭火盆,使用其他燃煤、燃气、燃油动力装备等进行作业。
常见症状
轻度中毒:剧烈头痛、头昏、四肢无力、恶心、呕吐,有轻度至中度意识障碍,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高于10%。
中度中毒:意识障碍表现为浅度至中度昏迷,经抢救后恢复且无明显并发症,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高于30%。
重度中毒:脑水肿、休克或严重的心肌损害、呼吸衰竭、上消化道出血等,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高于50%。
迟发脑病:经过“假愈期”,又出现神经及意识障碍,椎体外系神经障碍,如帕金森氏综合征表现;椎体系神经损害,如偏瘫、病理反射阳性或小便失禁等;大脑皮层局灶性功能障碍,如失语、失明等,或出现继发性癫痫。
防范措施
1.企业应定期检修设备、排查隐患,防止煤气发生炉及管线泄漏。
2.加强设备密闭和作业场所通风,在易产生一氧化碳的车间配备相关报警设备。
3.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组织作业,在一氧化碳高浓度区域,要落实监护措施。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需动火作业,则应办理动火作业证,并由专业人员监测一氧化碳含量,确保在安全的范围内作业。
4.企业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普及自救和互救知识。
5.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作业时,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6.有明显神经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和严重贫血的人员及年龄较大的人员,不要在易产生一氧化碳的岗位上作业。
7.采用煤炉取暖的作业场所值班人员,需警惕一氧化碳聚积引发中毒,夜间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取暖。
8.救援人员进入一氧化碳浓度较高的作业场所时,应使用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并携带一氧化碳报警器,穿上防护服。
9.发现作业人员中毒后,应将其移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松开其衣领,使其保持呼吸畅通,并注意保暖。有条件的应尽早给予吸氧。经现场急救处理后,应将中毒人员迅速转送至有医院。
硫化氢中毒硫化氢,是含硫有机物分解或金属硫化物与酸作用而产生的一种气体。无色,具有臭鸡蛋味,易挥发,燃烧时可产生蓝色火焰。它是许多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全世界硫化氢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在我国,硫化氢中毒占职业性急性中毒的第二位,仅次于一氧化碳中毒。
接触岗位
如工业废水池清洗、采矿、石油开采、提炼、皮革鞣制、橡胶合成、煤气制取、人造纤维、造纸、染料、制糖、食品加工以及清理垃圾、阴沟、粪池、菜窖、鱼舱等作业。
常见症状
人在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硫化氢可导致急性中毒,主要损伤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以及心脏。
在空气中浓度mg/m3(ppm)
暴露时间
暴露于硫化氢人体反应
()
立即
昏迷并呼吸麻痹而死亡
()
数分钟
很快引起急性中毒,出现明显的全身症状。开始呼吸加快,接着呼吸麻痹,如不及时救治死亡
()
15min~60min
可能引起生命危险——发生肺水肿、支气管炎及肺炎,接触时间更长者,可引起头痛、头昏、步态不稳、恶心、呕吐、鼻咽喉发干及疼痛、咳嗽、排尿困难等,昏迷。如不及时救治可出现死亡
~(~)
1h
可引起严重反应——眼和呼吸道黏膜强烈刺激症状,并引起神经系统抑制,6min~8min即出现急性眼刺激症状。长期接触可引起肺水肿
70~(50~)
1h~2h
出现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吸入2mim~15min分钟即发生嗅觉疲劳。长期接触可引起亚急性或慢性结膜炎
30~40(20~30)
虽臭味强烈,仍能耐受。这可能是引起局部刺激及全身性症状的阈浓度。部分人出现眼部刺激症状,轻微的结膜炎
防范措施
1、对本单位工作场所硫化氢分布及可能泄漏或逸出情况进行充分辨识分析,确定本单位硫化氢重点防护区域及重点防护作业环节。
2、对产生硫化氢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其含硫化氢的酸性水、酸性气排放、含硫化氢酸性水切水设施等,应设计为密闭系统,酸性水、酸性气应有统一处理设施。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污水汽提装置处理,禁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或就地排放。
3、在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或逸散的室内工作场所作业,应开启通风设施。实验室内产生或释放硫化氢的实验分析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过程中实验人员不能将头伸入通风橱中。
4、可能接触硫化氢的作业,作业人员应佩戴适用的防毒面具,在产生硫化氢源的上风侧操作。
5、在可能有硫化氢泄漏的工作场所应设置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显示报警盘应设置在控制室,现场硫化氢检测探头的数量和位置按照有关规范布置。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表低位报警点应设置在10mg/m3,高位报警点均应设置在50mg/m3。上述场所操作岗位应配置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其低位报警点应设置在10mg/m3,高位报警点均应设置在30mg/m3。个别单位低位报警点设置为10ppm,高位报警点设置为50ppm(30ppm),经换算为14mg/m3和70mg/m3(42mg/m3),均不符合规定,应该引起注意。
6、进入含有硫化氢的设备、管线等密闭空间内作业前,应切断一切物料,彻底冲洗、吹扫、置换,加好盲板,盲板操作按照HG《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要求执行;对氧含量、可燃气体含量及硫化氢浓度进行取样分析,方法依照GBZ/T《密闭空间直读式气体检测仪选用指南》的要求执行。经取样分析,氧含量在19.5%~23.5%、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10%、硫化氢浓度小于10mg/m3,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和现场警示标识,经密闭空间作业许可后方可进入作业。如密闭空间工作场所硫化氢浓度不能控制在10mg/m3以下,或作业过程中局部可能产生高浓度硫化氢逸出情况,或现场硫化氢浓度未知的情况下,作业过程中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并在作业期间连续进行硫化氢浓度监测。
有机溶剂中毒有机溶剂主要指可溶解不溶于水的某种物质的液体,广泛应用于清洗、去污、稀释、萃取等生产过程,有的可作为中间体用于化学合成。有机溶剂几乎都是原发性皮肤刺激物,对人的皮肤、黏膜有不同程度的刺激,还有致癌、致畸等毒性。
工业生产中广泛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和有机溶剂挥发气体,通风是防中毒的重要措施。进入冬季后,一些企业为保暖而关闭通风设施、紧闭门窗,造成作业场所通风不良,有害气体聚积,易引发职业中毒。另外,有机溶剂和化学品可通过皮肤或衣物接触进入人体,如有机磷农药、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等。
有机溶剂防控的分级原则
1
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高毒物质
2
改善有害的生产工艺与作业方法防止有害物扩散、将产生有害因素的设备密闭化、自动化、采取隔离或远距离操作
3
采取局部通风、吹吸式通风、全面通风等工程防护设施
4
实施个体防护
有机溶剂防控的策略
1
危害源控制
替代:低危害替代高危害,无危害替代有危害
工艺改革:自动化,消除危害源
2
传播途径控制
密闭化(屏蔽):隔绝危害源的传播
局部控制:减少、降低危害源的扩散
3
暴露人群的保护
个体防护
敏感人群:过敏、特殊(童工、未成年工、孕妇、哺乳期)、职业禁忌、疑似/早期患者
常见的有机溶剂危害
1
慢性苯中毒及
苯所致职业性白血病
相关危害因素及特性
——苯(C6H6),在常温下是一种有特殊芳香味的无色液体,属高毒类,是确认人类致癌物,主要以蒸汽形态由呼吸道进入人体,皮肤可少量吸收,消化道可完全吸收
接触机会
——苯的工业用途广,曾主要用作喷漆、油漆、橡胶、树脂、粘胶剂等溶剂及稀释剂;苯在制鞋、制箱包、橡胶、医药生产、皮件、皮鞋行业中应用较多;工业用的甲苯、二甲苯中往往含有苯。苯也是合成化学制品和制药工业的中间体,在苯的生产、使用、运输、储藏等过程中,较易接触苯
使用苯溶剂的过油岗位
化工厂生产/使用含苯原料/油漆
临床表现
——慢性苯中毒主要损伤人体的造血系统和神经系统:
造血系统血象异常为主要特征,以白细胞减少最常见,晚期可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甚至白血病;
神经系统最常见的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如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失眠、乏力等
——苯所致职业性白血病临床表现与非苯所致白血病类似,以发热、出血、进行性贫血、继发感染及鼻与口腔溃疡为主
2
职业性
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
相关危害因素及特性
——三氯乙烯(TCE),为无色、易挥发的液体,有芳香气味。具有致敏性,为可能人类致癌物。主要经呼吸道吸入或皮肤吸收进入人体
接触机会
——三氯乙烯具有优良的脱脂和挥发性能,常见于“三氯水”、“洗板水”等溶剂,广泛应用于电子、五金等行业的清洗工艺,如清洗表带、线路板、不锈钢五金件等
手工刷洗线路板
超声波三氯乙烯清洗作业
临床表现
——接触三氯乙烯一定时间后(平均20d左右),可引起药疹样皮炎,可为剥脱性皮炎、多形红斑、重症多形红斑或大疱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其中剥脱性约占60%。皮疹不仅局限于接触部位。原发性皮损为红色斑疹和/或丘疹,一般先出现的双上肢,经数天后发展为全身,呈对称性和泛发性
——临床表现一般先有发热,后出现皮疹和严重肝损害,甚至出现多脏器损害。尤以全身剥脱性皮炎和严重肝损害最为常见
——起病类似“感冒”、“麻疹”或“过敏性皮炎”,易被误诊、延误治疗而导致严重后果,需引起警惕
流行病学特点
有明确的三氯乙烯暴露史,但无明显剂量-反应关系
同工种、同样环境下仅个别发病
有一定的潜伏期
3
职业性
慢性正己烷中毒
案例
年,广东某电子厂4名员工出现肢体感觉异常等不适(手脚麻木、无力等),到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检查,疑似正己烷中毒。
之后陆续有员工出现相似症状,公司安排了正己烷接触人员到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了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结果显示23人神经肌电图测试异常,其中4人被诊断为“职业性慢性正己烷轻度中毒”,1人被诊断为“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度中毒”。
相关危害因素及特性
——正己烷,是低毒、有微弱的特殊气味的无色液体。挥发性和脂溶性高,在人体内可蓄积。有麻醉和刺激作用。长期接触可致周围神经炎。可经皮肤、呼吸道、消化道吸收,职业接触多为呼吸道、皮肤吸收
接触机会
——常见于“白电油”、“开油水”、“抹机水”等溶剂,常用于印刷、电子、五金等行业的清洗工作,如清洗印刷机械、手机等液晶显示屏;移印、丝印、调油等使用正己烷进行调油稀释
——正己烷多使用于洁净车间或冷气房等空气流通不便的工作场所,易发生集体性严重中毒事件
擦洗印刷机
移印作业使用正己烷调油墨
白电油擦拭橡胶制品
白电油擦拭手机显示屏
临床表现
——长时间、低浓度接触正己烷可引起多发性周围神经病,初期以感觉障碍为主,继而出现运动障碍
——表现为肢体远端对称性麻木、疼痛、下肢沉重感,手足麻木、两腿酸软无力、行走困难、容易摔倒,严重者四肢远端肌肉明显萎缩,影响运动功能
——该病起病隐匿而缓慢,从接触到发病3~39个月,病程6~30个月不等。接触程度越高,潜伏期越短
——该病起病类似“风湿病”,易被误诊、延误治疗而导致严重后果,需引起警惕
正己烷多发性周围神经病
严重者四肢远端肌肉萎缩
4
职业性急性
1,2-二氯乙烷中毒
相关危害因素及特性
——1,2-二氯乙烷,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油状液体,味甜,易挥发。易燃,高毒,为可疑人类致癌物。主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
接触机会
——1,2-二氯乙烷主要用作粘合剂,应用于玩具、电子、橡制品、制鞋等行业,粘合塑胶玩具
用含1,2-二氯乙烷的胶水进行贴合
临床表现
——以中枢神经系统麻醉和抑制作用为主:
主要表现为头晕、头痛、烦躁不安、乏力、步态蹒跚、颜面潮红、意识模糊等神经系统症状,严重者可表现谵妄、癫痫大发作样抽搐及昏迷,可突然恶化出现脑疝
——可伴有恶心、呕吐或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肝、肾损害
严重中毒患者出现意识障碍、抽搐、昏迷
接触岗位
木制工艺品及家具制造、汽车维修行业的刷漆、喷漆作业,人造皮革生产、制鞋、箱包制造等使用有机溶剂的岗位,橡胶黏合剂、纤维、染料、去污剂、杀虫剂生产等。
常见症状
氯甲醚:可使人出现流泪、咽痛、剧烈咳嗽、胸闷、呼吸困难、发热、打寒战等症状。
苯:引发头痛、恶心、呕吐、神志模糊、知觉丧失、昏迷、抽搐等,严重者可因中枢系统麻痹而死亡。
甲醛:引发眼红、眼痒、咽喉不适或疼痛,声音嘶哑、打喷嚏、胸闷、气喘等。
二硫化碳:皮肤潮红、呼吸急促、恶心、呕吐、剧烈头痛、视觉障碍、精神错乱、晕厥。
甲醇:使人头痛、恶心、胃痛、疲倦、视力模糊以至失明,严重者可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
甲苯:眼及上呼吸道有明显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意识模糊,严重者可有躁动、抽搐、昏迷等症状。
丙酮:出现乏力、恶心、头痛、头晕、易激动、呕吐、气急、痉挛、昏迷。对眼、鼻、喉有刺激性。
乙酸乙酯:对眼、鼻、喉有刺激性,对肝、肾有损害,可致继发性贫血、白细胞增多。
防范措施
1.企业要严格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无毒取代低毒、低毒取代高毒”的原则,改用无毒或毒性较低的原料,不得使用无标签、无使用说明、无生产厂家标识的“三无”原料。
2.作业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可安装抽风机、排风扇、排气罩,安装报警装置;有毒有害工种要与其他工种隔离;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加强对有机溶剂储存和使用的管理。对有机溶剂进行分类和分区保存,使用时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4.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加强安全教育,让员工了解所使用化学品的成分及危害特性,提高防护能力。
5.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及早发现职业禁忌症或职业性损害,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患者进行诊断、治疗。
6.为员工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正确使用;为员工提供洗浴设施,指导做好个人防护。
7.配备应急设备和急救用品。一旦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持通风良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救援。将事故情况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避免事故进一步恶化。
8.急性有机溶剂中毒的现场处理是救护的关键。救援人员应使中毒者尽快脱离中毒环境,实施心肺复苏、人工呼吸,为其进行眼部和皮肤污染毒物清洗等,并尽快弄清中毒原因,为医院正确救治中毒者提供依据。
《生命的红线》--预防正己烷职业中毒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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